陈旭元
与原国家足协主教练李铁一起,中国足协第十一届执委会委员、原秘书长刘毅,中国足协常务副秘书长、国家队管理部主任陈永良,中国足协主席、党委副书记陈戌源等人相继被调查,足球领域清洗风暴引发关注。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日,民建四川省遂宁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号“遂宁民间”刊登了一批基层代表委员对中国足球的建议和意见。有代表委员指出,足协要提高运作透明度,不要再为了短期成绩提升而大肆聘请外籍大牌教练,踏踏实实做好青训工作才是正确做法。
“李铁也有这样的腐败案”
其中,民建大英县总支委员、遂宁市政协委员、船山区政协副主席林云,民建大英县总支委员、县人大代表王黎明反映: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但中国足球特别是男足的发展一直饱受诟病,足协作为行业管理机构无数次受到各界的批评,国内足球环境每况愈下。作为中国足球迷,不敢对足球抱有太高的期望,但足球运动员在赛场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努力,实在让人恼火和失望。
李铁
“前国家男足主教练李铁案爆出后,人们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作为2002年世界杯国足的主力球员,李铁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打过世界杯的人。我们对中国足球应该有感情,但当出现这样的腐败案件时,足球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表现就不难理解了。”
林云、王利明指出,从邻国日韩足球成功的经验来看,成熟的青训才是必由之路。国内足球环境每况愈下,各界视男足为笑话,家长不愿送孩子学足球,青训对象越来越少,足球人口不多,很难选拔出好人才,本该踢足球的孩子却在课余时间玩手机等电子产品,足球发展陷入恶性循环。此外,各地越来越重视体育场馆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和土地兴建大型体育场馆,越来越多成为耀眼的城市地标。但这些体育场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难以进入、难以承担,场馆外圈也硬化,广场也被巴巴舞占领。总体来说,体育设施更多的是用来观赏,而不是用来使用的。
林云和王利明也表示,自1994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开始,国家队、俱乐部层面请了无数大牌外籍教练,动用了大笔资金,但效果并不明显,也不可持续。再年轻的运动员,再大的教练,都无法带领球队取得好成绩,大笔外教费也打了水漂。如果想持续取得好成绩,踏踏实实做青训才是正道,没有捷径可走。
为此,他们建议增加足协运作透明度。足球运动受到广泛关注,每当国家队输球,足协就会受到铺天盖地的批评,否定其所有努力。究其原因,就是大家没有看到足协的工作过程,只关注比赛结果,既不客观全面,也不利于足球产业发展。足协应提高运作透明度,注重年初规划、年中执行、年终考核,全社会都要公开接受监督,引导社会各界理性看待输赢,支持国家足球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增加学校青少年足球课程比例,引导地级以上城市在周末等课余时间开展足球比赛,从手机等电子产品中争夺青少年。在城市公共空间开设免费足球场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提升青少年对足球的兴趣,大幅增加足球人口数量。通过足球运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全体青少年积极拼搏,乐观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挑战。
他们还呼吁,不再为了短期成绩提升而聘请大牌外籍教练,而是用有限的资金培养本土教练、运动员、裁判员和管理者,学习国外足球先进经验,派人出去学习;为国内运动员设定合理的工资帽,鼓励运动员出国踢球,提高竞技水平;重视运动员场外管理,对短期内取得良好成绩的运动员,要拒绝媒体的广泛追捧,增加商业参与,避免场外因素影响运动员的拼搏积极性。
“改革中国足协机制和架构”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国男足给国人交出了一份很差的答卷,曾经的亚洲第一强队沦落为亚洲三流球队,这让广大球迷失望不已,呼吁足协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中国男足必须吸取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进行全面改革,从基础做起。”黄鹏反思道。
黄鹏提到,由于中国足球整体水平不高,走出去难度大,黑幕、假球、腐败等丑闻频频曝光,让广大球迷失去信心,参与热情降低,导致市场开发不足,职业化道路艰难越走越窄。年轻人在足球方面发展空间不大,成功的概率很低。家长权衡利弊,基本不愿意让孩子走职业足球这条路。
为此,黄鹏建议,要立足国情特点,从根本上改革中国职业联赛和中国足协的机制体制,培育更多球队,举办更多高水平联赛,与国际接轨,使职业联赛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坚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市场化运作,走公司化管理,自负盈亏。要加强与亚欧地区职业联赛的交流,在人才培养、商业运营、技术交流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为中国足球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民建遂宁川山区分会、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药学文化研究所综合处处长冯耀文在《中国足协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指出,中国足协是行业性自治协会,是社会团体,按常理来说,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应该由与行业相关的利益团体来进行。但在实际运作中,中国足协更多的是半官方身份,足协官员本身就有行政级别,这就使足协行政性极强,足协代表大会、执委会名存实亡。
文章总结称,中国足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国足球协会章程》《民法通则》《体育法》《国际足联章程》《亚足联章程》。但相关法律法规对足协而言更多的是原则性规定,中国足协章程更多的是形式主义,在实践中更多的是依赖上级的“红头文件”,在决策和执行上缺乏灵活性和弹性。同时,对足协的决策和执行也缺乏监督。此外,足协章程规定,与足协有关的法律纠纷,不得提交法院处理,只能诉诸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足协内部的专门委员会,其公正性难以服人,足球俱乐部和球员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障,因此,成立一个独立于足协之外、由足球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刻不容缓。
对此,冯耀文提出三点建议:
1、充分让足球相关利益者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作为多利益相关方交织的足协,其改革必须强调服务对象的参与,首先应克服自身单一的行政化性质,取消足球管理中心,取消人员编制,充分吸纳政府人士、足协职业经理人、专家学者、足球专业人士、足球俱乐部会员、地方足协等相关利益者参与足协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实现足协社会化、自治化、市场化、透明化。
2、完善相关治理法律法规。在足协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准确界定足协职能,使足协的管理活动在决策、执行、监督等程序上有法可依、有法可依,为实现足协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
3.建立独立的足球仲裁机构。在完善足协内部管理体制的同时,需要建立独立于足协的仲裁机构,这个机构由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足球专业人士、相关专家组成,依法独立处理与足球相关的纠纷,从而帮助足球纠纷得到更加公正、合理的裁决。
民建遂宁市委文化卫生分会委员、民建遂宁市委青年委员会主任陈树洋也反映,目前中超联赛由中超有限公司运营,表面上是独立公司,实际隶属于足协,表面上运营整个联赛,实质上仅限于项目投入,联赛受到行政指令的严重影响,失去了“职业化”和“市场化”的前提条件。
此外,由于种种因素,中超联赛为赛会制,比赛均在同一年举行,与国际主流联赛主客场制、跨年制不一致,再加上亚冠联赛明年也将采用跨年制,整体而言,赛会制的差异会让各支球队身心疲惫。同时,因为赛会制,球队会失去球迷的支持,脱离足球发展的基础,这对中国足球的发展更是不利。
陈曙阳建议,要坚定真改革信心,加大足球领域反腐查处力度,全力减少“场外因素”对足球联赛发展的影响;“管办分离”,允许中超联赛独立运作,建立完善的俱乐部准入和竞赛机制,同时减少行政命令的干扰,严防足球联赛沦为“政绩工程”;继续鼓励和带动职业俱乐部青训和球员留洋发展,提高足球联赛整体水平,提升中国足球形象,提高中超联赛商业价值;调整联赛架构,取消两年一赛制模式,融入亚足联多年制、主客场制模式的实施,让球队有了自身成长的土壤,激发中国足球市场的内在动力,营造更好的足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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