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中违反纪律的处罚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次篮球比赛的顺利进行,规范赛场秩序,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运动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结合赛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应当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暂停或取消资格;
4.本规定各项处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四条 裁判员依据《篮球竞赛规则》和比赛事实作出的现场判罚及后果,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第五条 本联盟举办的篮球比赛期间,组委会设立专门仲裁委员会,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篮球比赛中的重大违纪行为。
第三章 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
第一节 运动员违纪违法处罚
第六条 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以说出脏话,使用侮辱性、指责性、挑衅性语言,摔球、用球攻击,吐痰等方式侮辱或侵害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或观众的,除由现场裁判员按照规则处罚外,还应当受到停赛一场的处罚。
第七条 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故意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推、打、踢裁判员、对方运动员、工作人员和观众,恶意煽动观众,对观众无礼,寻衅滋事,扰乱比赛秩序,必须立即被驱逐出场,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第八条 比赛期间,若发生打架事件,参与打架的队员及离开球队席参与打架的替补队员必须立即被驱逐出场,并取消比赛资格。
第九条 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作出危险的或者严重的非体育道德行为,除裁判员按照规则判定为非体育道德犯规或者技术犯规外,造成对方运动员受伤的,须承担对方运动员的医疗费用,并暂停比赛1-3场。
第十条 被裁判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如组委会未做出更严厉的处罚,将自动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
第十一条 运动员违反竞赛规程关于运动员资格的规定,不符合参加比赛的资格,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其参加的所有比赛均记为0:20的负局。
第二节 教练员、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十二条 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领队、教练员或工作人员未及时、有力制止比赛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因领队、教练员或队员煽动参加比赛或者未及时制止而发生比赛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停赛处分。
第十三条 比赛过程中,领队、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被停赛1至3场,除非裁判员根据规则给予处罚(警告、技术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并予以通报批评:
(1)当场侮辱、指责裁判员;
(2)故意用手或者身体任何部位触碰裁判员;
(3)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指示,扰乱比赛场上秩序;
(4)进入记录台,提出不礼貌的问题,干扰记录台的工作;
(5)走到记录台前批评裁判员。
第三节假球、停赛和弃权的处罚
第十四条 如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比赛假球行为,引起其他参赛队伍强烈不满,参赛队伍成绩与实力差距十分明显,比赛结果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且经组委会调查核实属正常,则将以参与比赛假球的罪名给予处罚,取消该篮球队本场比赛成绩及名次。
第十五条 任何运动员一旦被发现参与假比赛,参与假比赛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十六条 比赛中,运动员违抗裁判裁决或因其他原因进行抗争,导致比赛延误,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如某队因故中断比赛,裁判当场通知该队领队。如教练员上场5分钟后,该队仍主动放弃比赛,将被视为罢赛,并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十七条 队伍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已纳入竞赛规程的比赛,须于比赛开始前24小时内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主办方同意后,视为弃权,不再受其他处罚,弃权队伍将以0:20负于比赛。
第十八条 如因球队自身原因,超过比赛开始时间而迟到,迟到时间在15分钟以内,由该队主教练给予技术犯规,对方经过两次罚球后开始比赛;迟到时间在15分钟以上,则弃权的球队将被处以0罚:20负。
第四节 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 比赛期间,各队领队必须到场,领队不能到场的,必须委托教练员或队长担任临时领队。比赛期间发生违纪事件,由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直接与领队沟通处理。领队不在场,违纪事件处理延误的,由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由篮球赛事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负责。
扩张
篮球比赛规则的演变
规则的修改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篮球技战术的不断提高又促进了规则中不完善之处的适当修改或补充,从而使篮球运动朝着健康、先进的方向发展。
规则与篮球技战术犹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规则通过肯定、否定、允许、不许可等方式,保障篮球比赛的正常进行,促进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场上的动作,只要符合规则,就是正确动作,反之,就是错误动作。
规则从最初的13条发展到现在的58条,篮球技战术从最初的简单低级发展到现在的高级水平,都是多年来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结果。例如:运球技术从最初以肘关节为轴,发展到现在以肩关节为轴,正是因为规则不断地肯定发展中的技术。现在,规则明确规定,运球结束的标志是双手触球的瞬间或运球手掌心向上、大拇指超出垂直平面。如果掌心始终向下,大拇指不超过垂直平面,球就不可能停留在手上。因此,以肩关节为轴的大臂运球和单手后拉、背身运球等现代技术,都得到了法定形式的确认。 再如:投篮技术的发展,从最初双手胸前投篮,到目前大师级的自上而下的扣篮和单手或双手补篮等高超技巧,规则明确规定所有球员都必须做投篮动作。因此,扣篮、补篮等现代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近年来,比赛中出现了后仰跳投、后撤步跳投、勾手跳投等各种形式的技术。这也是因为规则强调了垂直平面原则、腾空队员原则等为攻防技术处理身体接触和犯规的基本原则所决定的。在犯规处理方面,特别强调攻守平衡的指导思想,迫使和促进投篮球员采用各种形式的跳投技术摆脱防守和避免碰撞犯规,以达到得分的目的,促进了防守战术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等。
正常情况下,国际篮联每四年都会对规则进行修改和补充,目的是为了推动篮球技战术的进一步发展,限制粗暴等动作,使比赛走向文明、干净、激烈和勤奋的方向发展。
规则的修改是不可预测的,并不是任何人一时兴起就可以随意改变的,而是按照一定的修改目的进行的。
修改规则的具体指导原则是:
1. 公平。
这就是修改规则的依据,规则应该对比赛双方公平,因为篮球比赛是在同等时间、同等空间、同等场地、同等人数条件下,双方篮球意识、技战术、身体素质的较量。
2.平衡。
均衡(或称平衡)是指进攻和防守两个方面要保持平衡,一场比赛如果容易得分或者难以得分,都会使比赛变得平淡无趣,失去篮球比赛精彩刺激的魅力。
3.定义。
规则定义应简洁明了,文字准确。
4.编译。
规则应编纂以避免重复、保持一致且不相互矛盾。
5.短。
规则应该简短而简洁,以免造成混淆和难以理解。
例外情况。
规则的前面规定很多,如果没有例外(即附注),规则就很难实施,例外正是为了保证前面规则的实施。
7、安全。
规则既要保证人身安全,又要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顺利进行。
8. 那种力量。
必须赋予裁判员权力,使他们能够在比赛期间履行职责并有权威地执行规则。
9.连续。
规则应尽量减少比赛中的中断次数,从而保证比赛的连续性,使比赛更加紧凑、精彩。
10.无利润。
规则应该保证博弈双方都不能通过违反规则而获益,从而保证博弈公平合理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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